来源:浙江日报
政府采购大吃回扣
丽水庆元县人民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董隽慧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追缴赃款17万元以及平板电脑等物品。董隽慧是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他在负责的项目设备采购工程中,帮助丽水、杭州等多家公司的产品成功中标,收受回扣。
擅降标准窃取公款
台州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依法对该县房地产管理处原主任朱翔提起公诉。朱翔在负责审批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证的过程中,擅自降低非住宅房屋登记的收费标准,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共计63.36万余元,还多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及其他个人开支。
儿子受贿老子办事
广州越秀区城管局原局长黄桂芳“栽”在儿子身上。日前,黄桂芳涉嫌受贿约178万元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据检察院指控,黄桂芳先后3次通过其儿子黄全成收受企业老总以银行卡方式贿送的人民币174万元,用于其子购买汽车、投资商铺、注册合办公司等。
捡了小利丢了大节
因为贪图1000元,王小强悔恨终身。河南省郑州市某看守所原民警王小强日前服刑7个月期满出狱。去年5月,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重大受贿案时,当事人张某突然翻供,检察官在调查时发现,张某能够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监护室内不断向外打电话。结果,经查明,手机就是看守所民警王小强接受了张某亲友所送1000元“好处费”后给他的,以方便其与外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