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9月11日,原绵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苏智先受贿案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苏智先被控受贿人民币974万元、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致绵阳师范学院损失100万元。
据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2年期间,苏智先利用担任绵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其妻及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肖某等16人贿赂共计人民币974万元。2007年,苏智先在明知相关机构无融资职能及未对相关机构和公司是否具有融资能力进行考察和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先行支付“前期融资调研经费”100万元,最终致该笔款项无法追回,给学校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