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某某先后3次花费公款10893元,购买3个公文包、8条中华香烟和核桃、鹰嘴豆等土特产用于送礼。2014年1月28日,曹某某用1万元公款在超市购买了4张购物卡,准备在春节期间用于送礼(因种种原因未能送出)。2013年7月30日,曹某某借朋友的车与单位财务人员和驾驶员一同前往外地为其女儿联系上学事宜。事后,所花费的车辆加油费、过路费等共计3316元用公款报销。某县纪委给予曹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所报费用。
【案例点评】
本案例是一起领导干部用公款送礼的违纪案例。公款送礼是发生在领导干部身边常见的违规违纪行为,送礼的对象往往也是领导干部。公款送礼实质是对公款的滥用,是对公共财物的挥霍浪费。中国素有“礼义之邦”的美称,讲究“礼尚往来”,节日期间恰到好处的请客送礼可以增进人际关系,增添节日气氛。但是一些下属单位或下级党员干部往往打着走访、慰问、看望的名义,用公款向上级领导送礼,慷国家之慨谋私人之利。巨额的公共资金通过暗流化为个人囊中之物,各种禁令和条例无声化解,相关法律法规被“潜规则”架空。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盛行,让“节日送礼”从一种礼仪和情感表达变成了利益交换,隐藏于其后的公权滥用更成为一种腐蚀剂,致使领导干部腐化堕落,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群众把这些现象称之为“节日腐败”。公款送礼的结果,拉近的是一些别有用心者与少数“关键人物”间的“感情”,肥实的是少数人的“腰包”,成就的是个别人的“事业”,离间的是党和政府与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影响的是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破坏的是党风政风,带坏的是社风民风。
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关口。中央多次发出禁令,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皆重拳频出,狠刹公款送礼歪风。随着各项规定的出台、各项举措的实施,高档礼品变得“烫手”,公款送礼显得“扎眼”,社会风气逐渐清正,节日良俗日渐回归。但是,少数领导干部未认识到公款送礼歪风的危害性,往往将其视为“出于公心”“工作需要”而任其泛滥,有的甚至将善于搞“公款送礼”者视为能人而加以重用。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狠刹“四风”的决心还心存侥幸,公款送礼的种类、形式不断翻新,导致公款送礼歪风屡禁不止。为了躲避监督查处,有的送礼还披上了科技的外衣,“网购+快递”逐渐流行。送礼者或是在购物网站购买礼品,通过快递的方式送达;或是通过短信发送电子礼品卡(券)卡号和密码给收礼人。这些新的送礼方式隐蔽性强,简便易行,双方都不用见面,靠短信就完成了送礼过程,有的收礼人甚至很难直接拒绝。
节日之所以成为腐败的“节点”,最大的“肇事者”就是公款私用、滥用。因此,必须从制度人手,斩断私用、滥用公款的“黑手”。一是要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遏制公共资源浪费、公共资源腐败,通过更透明、更详细的预算决算制度,实现“三公”消费公开化、精细化,管住乱花钱的手;二是要通过健全权力的分解、制衡机制,避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使公款流向更加合理,管住乱签字的手;三是要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加大对违纪官员的查处力度,铲除“节日腐败”滋生的社会土壤。四是加强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使他们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谨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分一毫都不能私用,从而自觉抵制公款送礼等不良风气。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公款送礼的危害,廉洁自律,身体力行,不用公款送礼,不收受礼品礼金,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弘扬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