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的“相互帮助”
发布时间:2018-05-24                     来源:纪委办公室

【典型案例】

某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李某,与某省属高校的招生处原处长丁某是大学同学,二人关系要好,往来频繁,相互提携。该高校一副校长空缺,学校拟从本校向省委组织部和教育厅推荐一个人选。丁某便找到李某,请其出面帮忙,希望能够谋得副校长的职位。李某应其所求,利用职务影响,多方运作,最终使丁某当上了副校长。丁某亦投桃报李,帮助李某获得了该校的博士学位。某省纪委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某高校取消其违规获得的博士学位;给予丁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免去其副校长职务。

【案例点评】

本案例是一起党员领导干部相互利用职权为对方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权交易的典型案例。所谓的搞权权交易,是指党员干部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权权交易实质上是间接的以权谋私,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作为交换的工具,互相为对方谋取私利,从而实现为自己谋取私利。权权交易,看似没有从中收受金钱和财物,但却容易侵害党和国家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冲突,其危害性严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贿随权集”,古已有之。“权权交易”是近些年新出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权权交易”实质就是直接的权力交换和政治结盟。你把我女儿提拔为科长,我把你儿子委任成主任。这种权力间的交易,既不需要送一箱烟,也无必要赠一箱酒。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牵扯。但通过这种“权权交易”,造成一些地方政治生态恶化,出现了让人诟病的“官二代”“富二代”,疏离了党群干群关系。反腐败,不仅要抓住并惩治“权钱交易”,还要研究并防止“权色交易”,更要警惕“权权交易”的苗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到:“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因此,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搞权权交易。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有权不可任性”,决不能因为自己拥有了一定的权力,就忘记了权力背后的责任,把权力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以一己之好去随意分割,或挪作己用或赠予他人,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无端受损。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增加了对权权交易的处分规定,正是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拥有正确的权力观,切莫将公权与私利混为一谈,在用权时坚持公私分明、不可越界,不能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否则一旦因公权力滥用造成不良影响,无论自己是否直接获利,均要受到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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