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委发〔2012〕13号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现将《中共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8日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川纪发〔2010〕17号)和《关于转发<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川教工委〔2011〕2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创新制度,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立足规范岗位管理、部门管理、学校管理,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分析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梳理职责、完善工作流程、查找风险、健全措施、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将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作为一种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针对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促使领导干部、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减少工作失误,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做到没问题早防控、有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确保干部廉洁勤政。
三、实施对象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范围为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及从事管理工作的所有岗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科级及以上)和涉及人、财、物、招生、基建、后勤管理等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工作阶段(2012年3月)
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机构。成立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附件1)。各单位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联络员,并将工作小组名单和联络员名单报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办公室(纪委、N察审计处)。
2、召开全校科级及以上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基本知识,深刻领会《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川纪发〔2010〕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强化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确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步骤。
3、各单位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规,学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基本知识。
(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各自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清单”,梳理工作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在查找过程中,要将各类风险进行细化,防止排查内容笼统空洞,做到无重大遗漏。要突出重点,着重查找涉及人、财、物、招生、采购、基建、后勤等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
1、分级排查廉政风险点
(1)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查、群众提、互相找、领导点、组织审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管理岗位廉政风险识别与防控表》(附件2)。
(2)查找各单位风险。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组织各单位对照职责定位情况N分别查找出本单位在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识别与防控表》(附件3)。
(3)查找学校风险。学校党委围绕“三重一大”事项,重点查找涉及人、财、物、招生、采购、基建、后勤等方面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2、评定风险等级(6月)
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及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按“高(一级)、中(二级)、低(三级)、无”四个档次,结合典型案例和个人实际判断岗位风险初步等级。
思想道德风险包括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脱离实际,弄虚作假,软弱涣散,以权谋私等。
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为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放任,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独立操作性强或个人决定结果的程度越高,风险等级越高;受利益诱惑或非正常影响,岗位人员或部门在履职中可能出现不正确履行职责、决策不当或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几率越高或发生风险后给学校造成的危害越大、越直接、后果越严重,风险等级越高。
业务流程风险:由于工作程序不规范、不严谨,自由裁量权大,可能造成的权力失控、行为失误的因素,主要涉及的是部门或科室。
制度机制风险:没有相关制度,制度不完善,有制度不执行,工作程序不规范,对制度的执行落实缺乏约束力和监督力,存在问题越多,风险等级越高。
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以及行业的潜规则,对正确履行权利,正确履行职能行使权利的干扰,以及个人生活圈和社交圈的不利影响等风险因素。利益诱惑或外部施加的非正常影响可能导致履职行为失控的程度越高,越直接,风险等级越高。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全校情况对各单位和各岗位的风险级别进行综合评定风险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
1、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主要由岗位人员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报所在单位。
2、制定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各单位围绕各项职责的工作流程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3、制定学校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本校风险,由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
(四)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
1、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产生实效,学校组织纪检委员、党代表、各民主党派和教职员工代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单位,明查暗访,督促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贯彻落实。
2、根据廉政风险内容和等级,对其防控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机制。高风险(一级)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分管校领导直接督促的基础上,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予以不定期检查;中等风险(二级)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单位领导直接督促的基础上,由分管校领导予以不定期检查;低风险(三级)的单位和领导干部,由单位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3、学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开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4、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查找风险点,调整风险防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初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由党委书记和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职;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学校纪委积极做好信息沟通、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协调推进等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
各单位、处室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推动本单位、处室规范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与搞好业务工作统筹安排,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发现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
学校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惩防腐败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处室主要领导的责任。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党委统一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以“查找”为根本,以“预防”为关键,以“控制”为核心,将线索排查和风险查找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预警防控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附件:
1、内江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内江师范学院管理岗位廉政风险识别与防控表
3、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识别与防控表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