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沿革及职责
纪委办、监察处原为纪委、监审处,集纪检、监察、审计职能于一身,2016年5月,为体现纪检工作“三转”要求,单独成立了审计处,2018年1月,学校党委成立巡察督查办,与纪委办、监察处合署办公。本部门作为学校专门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察委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为本科人才培养服务的工作概述
近年来,纪委办、监察处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开展了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的监督监察和执纪问责,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生态和育人环境,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服务。
三、主要服务概况
(一)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切实执行了纪委书记参加、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列席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制度,对学校“三重一大”包括教学资源配置、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分配、师资队伍建设等与人才培养工作有关的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民主公开和科学合理。同时,督促学校切实落实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二)对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监察
纪委办、监察处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后勤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内控制度建设和关键环节监督为抓手,在切实防范廉洁风险的同时,也提升了资源配置和使用的成效。近年来,结合廉洁风险防控尤其是巡视督查整改,督促上述重点领域以制定规则、标准、程序、规范为重点,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60余个,进一步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促进制度建立健全的同时,加大了对相关制度执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如每年参与各种招标采购监督100余次,有效地维护了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利益,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切实保障。例如,加强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的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所建工程及所购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的质量,有利于提升学校的软硬件设施条件,为人才培养奠定良好基础;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监察,提高了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和使用效率,有利于为人才培养提供充足经费保障;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和监督,有利于提升服务人才培养的资产使用效能;加强对后勤食堂物资采购、水电维修管理等的监督,有利于提升后勤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通过为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有力保障来支持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三)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主要措施有: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处级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以及巡视督查整改,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先锋模范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关于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作风建设方面的系列规章制度,并通过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来强力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学校庸懒散浮拖现象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了党员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风清气正、崇廉尚实、 干事创业、 主动服务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学风,为人才培养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对教职员工的监督和服务
教职员工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实施主体,其师德师风状况如何对学生成人成才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纪委办、监察处对教职员工的监督重点放在对师德师风的监督方面。主要是督促学校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同时监督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近年来,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措施得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高校师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健全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制定出台了《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师德建设的考核、监督,并将师德表现作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依托政治学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意识;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总体而言,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教师形成了敬业奉献、从严执教和严谨治学的师德风尚,模范做到了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良好师德师风为人才培养创造了有利条件。
纪委办、监察处对教职员工的服务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督促学校及各单位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民主管理;对干部选任、职称评审、评优评奖、绩效分配、岗位聘任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接受教职工提出的各种申诉,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上述措施,有力提升了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为人才培养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对学生的保障服务
学生是人才培养的主要对象,能否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成效。纪委办、监察处对学生的保障服务主要体现为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包括对学生军训服装和床上用品的招标采购进行监督,对学生奖贷助勤、评优评奖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党员发展和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对专升本考试、国家级考试进行监督,接受学生对学校侵犯其权益或给予的处理处分的申诉复核等。通过以上措施来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为人才培养创造有利条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纪委办、监察处的工作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改进,主要体现为:
1、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还不足、能力还不强。下一步将推动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尽快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和改善相关保障条件,同时继续通过交流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以更好地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2、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性还不够。下一步将按照《四川省高等学校纪委工作规定(试行)》及《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纪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纪委内部工作制度和档案材料建设,促进工作的规范性。
3、廉洁风险防控还不严。下一步将结合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招标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4、纪检工作“三转”落实还不到位。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将应当由党政主责部门承担的工作予以交还,同时研究改进对重要岗位、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监察方式,更好地履行监督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