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一把手”述廉是当前我党加强“一把手”廉政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把手”勤政廉政的考场,其重要意义无须置疑。但当前部分“一把手”述廉有走过场之嫌,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群众监督太淡。
一、 当前 “一把手”述廉的主要形式及表现
当前“一把手”述廉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一把手”到本单位述廉。临近年终,为应付上级组织的党风廉政考核,“一把手”在考核大会上进行单位和个人述廉。一般都是把述廉报告读一遍,然后把述廉报告交由考核组的同志带回,至于述廉报告的真实性及全面性就没时间细查了。在测评“一把手”廉政情况时,测评人员碍于“一把手”的权威及面子,没人敢有微词。所以测评也只不过是走下过场。从近年来的情况来看,还没有因为自己在本单位述廉情况不好而被组织处理的。这种述廉的结果一般都是皆大欢喜,一团和气。这种述廉的表象就是走过场,没有较大的实际意义。
(二)“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这种形式的述廉相比第一种情况效果好点,但也没有实质性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现在对述廉对象的选择上。有些地方通过摇号的方法选出述廉对象,不管有无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只要选中就要进行述廉。这种方式选出来的述廉对象带有一定的偶然性,针对性不强。还有些地方是由领导随意定夺,看哪个“一把手”不顺眼,便点名述廉,想从中找出问题,以达到某种目的。以上方法不但容易造成述廉对象的反感,带有抵触情绪,而且还容易造成述廉对象敷衍心态。二是表现在述廉的程序上。确定对象之后找单位同事和服务对象调查这是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关键是述廉对象事先已经做好了相关工作,打了招呼,这样,调查的真实性可就大打折扣了。根据以前述廉调查的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一个声音,反映的意见出奇的一致,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是不痛不痒的几句话。另外,群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不大,积极性也不高,所以了解真实问题比较困难。三是表现在社会对“一把手”述廉的关注度差。“一把手”述廉是怎么一回事,什么时候述廉、是哪些人述廉,连有些机关干部都不知道,老百姓就更加不知情了,更谈不上“监督”二字了。社会对“一把手”述廉的不知情让这种述廉成了“睁眼瞎”,所以如何评定“一把手”是不是廉洁就大打折扣了。四是在纪委全会述廉之后,没有下发通报,向社会公布本次述廉结果,从而导致一些干部群众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走过场”的官场游戏。
(三)特定情况下的述廉。这种情况很少,主要是根据一些重要工作需要,比如提拨等,要求述廉。这种述廉主要是对拟提拨的“一把手”进行提拨前的廉政考核。这种述廉的结果也是皆大欢喜,没什么实质意义。
二、切实改进“一把手”述廉的方法及措施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一把手”述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是加强述廉对象的针对性,合理选择述廉对象。“一把手”的廉政情况,平时生活中总会或多或少的表现出一些外部特征。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这种雪亮的眼睛有时会被权力和某种利益所蒙蔽,所以在选择述廉对象之前要对进行一些必要的暗访,暗访有时比明察更具有真实性。主要选择以下几个方面的对象进行暗访:一是年内出现过一些腐败现象或存在廉洁性问题的单位;二是工作作风或机关效能不太好的单位;三是较多群众反映过“一把手”有廉洁性问题的单位;四是社会反响较强烈的单位;五是一些重要部门如有财权、人事权、审批权、司法权的单位;六是涉及到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七是关系到民生项目的单位。八是部分乡镇的党政“一把手”。通过暗访之后确定“一把手”述廉对象,这样针对性就更强了,既使“一把手”接到自己是述廉对象之后,对单位职工和相关人员打招呼也迟了。从而促使“一把手”更要注重自己平时的廉政行为。
二是加强“一把手”述廉的社会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情度和参与度。述廉对象确定之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告等形式公示,发动群众监督。要让广大群众知道述廉人的基本情况,了解“一把手”述廉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情率和参与度。
三是增加民意调查程序。温家宝总理说了一句话,值得大家深思: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群众监督。所以我们要增加民意调查这个程序。所谓“民意调查程序”主要是指将述廉对象放到网上“晒廉”,让群众给述廉对象打分。评定等级可以分为四个档次:廉洁,较廉洁,欠廉洁,腐败。然后综合群众评定结果,结合暗访和明察的基本情况基本作为“一把手”述廉重要结果。增设这个环节既可以给“一把手”增加廉洁自律的压力,又可以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廉洁氛围。但这个环节要注意三点:一是要引导群众客观公正的评价;二要注意防止对“一把手”打击报复。三要注意不能作为“一把手”廉政情况的唯一尺度,只能作为一个重要依据。
四是增加对“一把手”述廉结果的情况通报。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让群众知道“一把手”述廉并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的述廉评廉。二是通过述廉,让那些勤政廉政的“一把手”得到社会的肯定,增加威信。也让那些欠廉洁的“一把手”得到提醒和教育,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注意自己廉政形象。三是让社会看到纪委全会述廉的公开度、透明度,同时,让社会看到“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并不是走过场,也是动真格,从而形成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对述廉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五是公开述廉结果运用。对“一把手”述廉情况公布之后,纪检部门应该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对述廉结果的运用。对评定为“腐败”的对象,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对评定为廉洁的“一把手”要相应提拔重用,并向社会公布。其它评定档次的“一把手”,在向纪委全会述廉之后,也要针对其廉洁性情况,进行廉洁性评估,认为不再适合担任“一把手”职位的,应作相应调整。述廉结果的运用一定要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社会满意,让群众满意。这样,我们的述廉才是真正的述廉,我们的监督才是真正的监督。
对“一把手”的监督,是我们党在新时期下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我国从“人治”向“法治”过度的重要过程。怎么样用制度监督,怎样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我们党在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对“一把手”监督到位,针对其它腐败性问题的监督就迎刃而解了,我们党在这场反腐倡廉的战场上就必将取得最后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