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启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来源:《中国交通报》
5月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以下简称两项专项治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翁孟勇作动员部署,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主持会议。
翁孟勇指出,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厉行节约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部机关和部属单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顺利完成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现实需要,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部即将印发的《实施办法》,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确保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翁孟勇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带头抓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他要求,一是明确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和内容及工作步骤,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方面,要全面自查登记,严格清理纠正、编制配备标准和加强使用管理。在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方面,要严把审批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严把经费关,按照“谁举办、谁出资”原则,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严把领导干部出席关,各级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二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重点把握好新老政策的衔接,着力解决老问题、落实新规定。在公务车专项治理方面,要准确认定超编超标车辆,妥善处理违规车辆,积极抓好执法执勤和越野车治理,严禁借机更换公务车,从《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至重新核定编制和配备标准前,一律不准新增、更换车辆;在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方面,要重点把握好清理和规范的关系,今后举办此类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和部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三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畅通监督渠道,抓好督促整改,严格执行纪律。四要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狠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
杨利民强调,各单位要尽快召开动员会,迅速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迅速启动专项治理工作,立即开展公务用车和庆典、研讨会、论坛的登记自查,真正摸清底数,为下一步清理、纠正、规范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