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正确对待廉政提醒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日前,甘肃省正厅级官员李人志落马后竟发出如此忏悔:“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一时之间,人们对这句话的关注度甚至超过了案情本身。
李人志的话初看似乎有一定道理,因为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其外部原因,然而细细推敲却显露出落马贪官典型的“外因推托论”:主次不分、内外混淆。他们在谈成绩时眉飞色舞,都是自己的功劳,而在谈错误时则统统归于外部,好象与自己没有关系一般,充分反映了其内心深处思想防线不牢、人生底线不固、对物质诱惑抵御能力不强,从根本上暴露出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事业观、权力观、地位观的错位。
其实,每一个党员干部,自从加入党组织的那一天起,组织就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进行教育、培养——入党宣誓就是第一次正式提醒,经常召开的各种会议、任职谈话、任中审计、年度考察、廉政谈话以及经常开展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活动,都是对党员干部的提醒。随着惩防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稳步推进,勤政廉政、勤廉双优已经成为组织对每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陆续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监督触角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充分体现了党严管干部的坚强决心、与腐败水火不相容的本质特征。其实,每一项规章制度的出台都是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如果能认真学习、领会,自觉贯彻落实到工作生活当中,那么,任他物欲横流,任他糖衣炮弹狂轰乱炸,任他东西南北风,这一切又与我何干呢?
剖析落马贪官的“沦落史”,其心理历程大致相似:初任领导职务时往往雄心勃勃、跃跃欲试,想大干一番以不负组织的重托与期待,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个时候一般都能保持头脑的清醒与自律的自觉;而一旦其地位得到巩固、各种关系理顺之后,其自身便往往会出现一些或明或暗、或大或小的变化,开始自我感觉良好,权力意识便滋长、膨胀以至于疯狂,自以为没有摆不平、办不成的事、做不到的事,这个时候党纪法规在他面前便失去了效力,成为可有可无的装饰和制约他人的武器,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更是成为一纸空文,对待组织的提醒、教育、帮助往往也是应付、敷衍,如耳边风一般。就是在这个时候,各种物质诱惑便无孔不入,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便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越积越多终至积重难返、不能自拔,跌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处于权力漩涡本身就是一种风险,尤其需要定力、清醒、自我约束。特别是在转型时期,随着利益格局的转变,为了追逐更大的利益,权力更容易成为物质诱惑包围、攻击的对象。然而外部的诱惑再多再大,也还是要通过内因而发生作用,因而,党员干部自身过硬的素质、修养、意志才是真正的试金石。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或大或小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同时也便拥有了一定的责任。党的事业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去担当、去奋斗、去努力。越是在新的形势下越是需要素质更加优良、作风更加过硬的党员干部来作表率,来带好头。对于党员干部自身而言,如何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职务升迁、进退流转,这都需要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平常的心态和严格的自律。尤其是当工作取得成果、容易飘飘然、头脑发热的时候,当遇到困难工作没有进展、极易产生后退心理甚至心灰意冷的时候,当职务升迁不顺、仕途受阻的时候,这些关键时刻往往最能考验人的毅力意志、党员的党性修养。
李人志“外因推托论”错就错在内因外因关系错位,实在是本末倒置,幼稚可笑,因为他在一次次利用权力盘算收钱的时候,专心致志地钻研收钱的技巧以规避组织的发现、别人视听的时候,醉心于“掩耳盗铃式”违纪违法行为而自视聪明的时候,在拿到利用权力换来的一沓沓钞票的时候,他心里哪里还想到组织、想到提醒、想到党纪国法?他的思想意识里党纪法规已经被挤得几乎没有位置,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已经变成了只要求别人去做而与自己无关。在自以为无所不能的疯狂的权力意识之下,人最容易忽视的就是党纪法规的存在,而这个时候,往往就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他自己视而不见的利剑其实一直在高悬于头上。李人志是这种贪官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