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任期届满调整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为进一步严肃任期届满调整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环境,确保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任期届满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和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 “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党委有关干部工作要求和本次任期届满调整工作方案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任期届满调整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筑牢纪律防线。
二、加强党性教育,增强组织观念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和推荐干部,教育引导党员和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持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退出领导职务的同志要积极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关心退出干部岗位的同志,妥善安排他们的教学、科研工作等。
三、严格岗位要求,保证学校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所有现职干部在未接到新的任职通知前,必须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做好岗位工作。要提高认识,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为保证本单位工作持续稳定,任期届满调整工作结束后,离任(接任)干部要严格做好工作交接。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财经纪律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对任期届满调整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调整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借任期届满调整之名迎来送往、公款宴请、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借任期届满调整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公款旅游等行为;变动工作岗位的,不得违规带走和占用原单位公共财物。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任期届满调整风清气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党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九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从严整治跑官要官,禁止拉关系、走后门,从严防治拉票贿选行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党委组织部要及时主动地做好任期届满调整期间的举报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对任期届满调整工作的监督作用。接到反映从快查核,查实问题从严处理,通过快查严处,不让歪风邪气有泛起之机。任期届满调整工作结束后,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和《四川内部审计条例》的规定,对相关部门的主要责任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附件: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 “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 “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