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制止党员干部收送礼金的歪风,按照省纪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有关文件的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将在全校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专项整治校内党员、干部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问题,制止纠正党员、干部收送礼金的歪风,促进党员、干部筑牢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工作部署
本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11月25日,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宣传阶段(即日起至10月20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纪委《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危害,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约束。
(二)承诺表率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工党员和非党员科级以上干部填写《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附件1),统一收齐后于10月31日前交至学校纪委办公室。
(三)报告登记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校内党员、干部个人全面检查2014年12月底中央巡视整改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后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存在此类情况的由本人于10月31日前如实向学校纪委报告。纪委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川纪发[2016]5号)的要求,做好登记填表、现金收缴、移交财政(上缴国库)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处理。
(四)严肃查处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学校纪委全面梳理违规收送礼金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及时受理调查,对不如实报告,或顶风违纪、继续违规收送礼金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分;对收送礼金等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警示效应。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视本次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监督,通过对组织学习宣传、开展廉政承诺、如实登记报告等方面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情况及时与学校纪委联系沟通,并于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学校纪委。
附件:
1.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
2.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情况汇总表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
本人承诺:廉洁自律,坚决拒收不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当面拒收的,尽力及时退还。对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和退还的礼金,保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一个月内实名登记上交。严格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违规收送礼金。
承诺人: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情况汇总表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单位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情况报告如下:
本总支共有党员、干部 人,作出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的 人,其中科级干部 人,处级干部 人。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