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使广大教职工度过一个健康、廉洁、愉快的暑假,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暑假期间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就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要求重申并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系列讲话精神,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正风肃纪各项纪律,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教师的廉洁自律工作,规范本单位内部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遵守纪律规定,起好表率作用。
2.暑假期间,各单位领导和干部教师因公出国出境要严格审批手续,实行请销假制度,严禁用公款以培训、考察、学习、交流互动的名义参加或者组织干部教师变相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和实物。
3.严禁教师以各种形式索要或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教师接受或变相接受学生或家长按排的各种形式的吃请;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或学生家长付费的旅游、健身娱乐等休闲活动;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学校将加强执纪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发生重大违纪行为的单位,除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