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纪发〔2013〕5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十六条禁令
(一)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接受和安排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五)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六)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八)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酒后驾车;
(九)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
(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一) 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校外召开年终茶话会、联欢会、研讨会等或进行单位聚餐活动;
(十二)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
(十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
(十四)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公务;
(十五) 严禁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十六) 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学校“十项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将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同步开展,确保党员干部对“十六条禁令”知晓率达到100%。
三、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中央纪委明确要求,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各单位实际狠抓落实。学校纪委、监审处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特别是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2-2341900 ; 0832-2341639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