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节日,现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廉洁自律,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拜年为名向上级领导干部送“红包”、“购物卡”等;自觉拒收“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厉行节约,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要减少茶话会、联欢会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使用公车探亲访友、游山玩水;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搞好宣传教育。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建设。纪委、监察处在元旦、春节、寒假期间,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