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委发〔2014〕50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4〕2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转变,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责任内容
(一)党委主体责任:党委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二)纪委监督责任: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部门,对学
校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履行好监督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主要内容祥见附件《江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任务分解表》。
三、工作措施
创新举措,建立健全履职双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警示约谈制度、责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一)履职双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每年年底要将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省委教育工委以及省教育纪工委,并将其作为向党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纪委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省委教育纪工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学校各单位(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要求,在每年年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专题报告述责述廉情况。党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要集中报告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分管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广大党员干部以及教职员工的民主评议。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年终考核述职述廉时,要在本单位职工会上专题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责任、分管责任和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本单位及全校教职员工的民主评议,把评议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奖惩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警示约谈制度。
一是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根据责任制考核、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适时约谈校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校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联系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政纪律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是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纪委委员进行约谈,听取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并加强督促指导,收集意见建议。
(四)责任监督制度。
一是强化纪委委员监督。建立纪委委员参与巡察、询问和质询,提议和重大事项参与(参议)等制度,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廉洁自律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加强监督,促进纪委委员履职常态化。
二是加强同级监督。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以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的监督工作,督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纪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形成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倒逼机制。对发生腐败案件、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调查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督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纪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强化工作评估,适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职责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增添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学校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报、广播、橱窗等载体,营造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深厚氛围。注重宣传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以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共识。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任务分解表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