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省纪委监委驻内江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史仕新带领省纪委监委驻内江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严杜华,校党委巡察办主任张莲莲先后在高桥校区和桐梓坝校区,对学校党委保卫部、后勤保障处等7个职能部门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张大千美术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就贯彻落实省、市、校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当场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做出整改。
督查过程中,史仕新强调,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部门和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处置本部门和单位疫情防控薄弱环节、潜在漏洞,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信息沟通、协同联动,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疫情防控责任不落实、疫情防控管控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严肃追责问责。